去年12月24日,上海车展站车顶维权女车主,起诉特斯拉及特斯拉全球副总裁陶琳名誉权纠纷一案,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而特斯拉去年8月对女车主进行反诉,要求女车主赔偿名誉权损失500万元,在此背景下,女车主此次请求对方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由5万元提升到50万元。当天,庭审并未宣判。
1月2日,特斯拉维权女车主又在网络平台,透露更多关于“名誉权案件”的庭审内容。
女车主表示:
4月19日特斯拉副总裁陶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提出了很多解决方案,我们肯定是需要让客户认可的,但如果是不合理的要求,我们没有办法去满足。她不接受车辆检测,一定坚持要高额的赔偿,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满足。我觉得她很专业,背后应该是有(人)的。”
“ 她的诉求我们不可能答应,她的诉求不合理,而且她也不愿意配合去做检测,她只愿意高额赔偿,只接受高额赔偿”
第一、而事实的真相是,从事发到上海车展之前漫长的俩个月天的维权时间里,前后经历了数次市场监管局的调解,特斯拉只提出了一种解决方案 ,就是要求我同意保险公司修车,特斯拉帮我卖掉,帮我卖个好价钱。
这一种解决方案,从始至终都不存在陶琳女士所说的很多解决方案,她都不同意这一说法。
第2、陶琳所说的“不合理诉求”事发后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多次调解,之前3月6日在特斯拉工作人员要求我写的诉求书当中的诉求我就已经放弃。
在此之后我唯一最大的诉求,就是希望特斯拉能够提供事发时车辆的完整数据,在开庭时,我也要求法庭调查,向市场监管部门求证。
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个人数据信息安全保护法》车主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复制其个人信息;
以上法律法规也足以说明消费者享有自身车辆数据的知悉权,依据以上法律法规,我要求特斯拉提供数据,查出事故真相的诉求合法合理合规。
然而特斯拉副总裁陶琳女士无视我国法律法规,称没有任何理由去满足!并诬陷我的诉求不合理!
第3,陶琳女士称我不愿意再配合去做检测,只接受高额赔偿,很专业,背后因该是有人的,以及负面新闻都是我提供的。更是无稽之谈。
事实上车展事件之前全国各地已有多起特斯拉事故经各大官媒报道,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北京、上海、杭州、广州、深圳、南昌、温州、均都包括在内,特别值得注意的是3月11日海南直通车媒体报道刹车失灵事件。
车主刹不住车,特斯拉员工去现场模拟实验同样也刹不住车,在这起事件中,特斯拉未经车主本人同意之下,送车辆去不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公布了前驱版的检测报告。
众所周知特斯拉从未生产过前驱版的Model 3等等这种明显的甩锅行为,持续引起了社会广泛热议。
这些公开报道的负面新闻均跟我本人没有任何关系,何来的所有负面新闻都是我提供的一说?特斯拉这种不实言论就是赤裸裸的在侵犯我名誉。
已经过去8个月了,在公开审理中陶琳女士的代理人,依旧未能向法庭出示事实的证据证明。
相反陶琳女士的代理人,称陶琳女士的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陶琳女士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向媒体公开发布不实言论这种行为是不是侵犯我的个人名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