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人民政府调整专利资助政策通知
原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有关要求,我市已启动知识产权奖励扶持政策修订工作,将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资助、奖励等政策,强化专利保护运用,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经研究,自2021年7月1日起,暂停实施《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自主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8〕210号)中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七条条款内容。请各单位做好解释引导工作。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