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5起涉疫犯罪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聚焦当前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即: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那么,国内新冠肺炎防疫形势严峻,仍有人拒绝隔离、瞒报行程、造谣传谣,擅自逃离隔离点,他们都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殴打防疫管理人员如何处罚?造谣传谣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最高检发布5起涉疫犯罪典型案例
8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据悉,该批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包括:河北省内丘县梁某某、任某军、任某辉等人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岳父从疫区回乡接触数百人后患新冠肺炎病亡,全家隐瞒被判刑);湖北省嘉鱼县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封城后,司机无许可偷运乘客出入疫区,确诊后被判刑一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韦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四川省南充市孙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辽宁省鞍山市赵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无业人员冒充警察造谣“疫情封城”被判刑)等。
瞒报造谣传谣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近日,江苏扬州的夏某在业主的群内,传播和疫情相关的虚假消息。随后,警方查明系夏某(男,扬州人,70岁)为博眼球,利用大众对当前疫情信息的关注度编造的不实言论。最终,夏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当然,若是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散步谣言、谎报瞒报疫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此,不知道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