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列由北京西开往南宁的Z5次列车运行至柳州—南宁东区间时,一名男子在醉酒后猥亵列车员,更 对乘警出口辱骂并手持酒瓶威胁乘警。随后,该名男子杨某因涉嫌猥亵、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南宁东站派出所依法给予杨某行政拘留十七日处罚。
对于此事,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酒后无德,拘留十几天还是轻的,铁路行业应直接把他打入黑名单“
”什么醉汉?别拿喝酒说事,说到底还是人品问题。一个品行不端的人,喝酒就是一个借口。“
”在现实中真的有人会这样发酒疯吗?我见过的喝醉的人都是半睡不醒的状态,哪里还会去骚扰别人,感觉这个男的就是凭着酒劲借题发挥罢了。“
还有网友对这个结果感到质疑:“怎么感觉这个醉汉是按照“公共场合寻衅滋事”的罪名判的拘留,反而忽视了猥亵的罪名?上网查了一下猥亵罪的量刑标准,最低的都是拘役六个月,不知道这个十七日是怎么算的。”
应该建立铁路及公路长途客运的黑名单共享联网制度。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排除一些安全运营上潜在的潜在人员运营隐患。有些人性格里的暴躁是不可能轻易更改的,只能发现了就列黑名单,防止万出现在公路客运大巴运营行驶过程之中直接抢司机方向盘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还记得之前有一个醉汉半夜调戏女性,却在发现这名女性是位女警察后火速掉头离开的事件。能说这名醉汉是真的醉了吗?而且,火车上应该不能卖酒也不让带酒,把烟酒全禁了,影响别人不说,这还有了犯罪的借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