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关于“山东济宁女子在网上发视频曝光男子偷拍她大腿的事件”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男子偷拍的行为不道德是不容置疑的,但是现在广大网友却对女子曝光了男子长相的事展开了讨论。
网传视频显示,在一辆正在行驶的公交车上,一女子在发现自己被偷拍后,当场揭穿男子的偷拍行为,并怒喝:“哪有你这样在公交车上拍女孩子腿的,快点,给我删掉!”理亏的男子当面将偷拍的几张照片予以删除。女子又大声骂道:“流氓,变态!”删完偷拍内容的男子,则对着女子展示手机并说道:“好了。”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女乘客穿着短裙和黑丝袜。男子手机中的照片,是以平视的角度对女子的腿部拍的,并没有偷拍隐私部位。
针对这一事件,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视频中的男子如果故意拍摄其他乘客的隐私部位,则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处以拘留和罚款。但如果视频中的男子仅仅拍摄其他女性乘客的侧面或“大长腿”,因不涉及隐私部位,只是从道德角度不妥,不构成违法。柴欣表示,在没有证据证明该男子拍摄他人隐私部位的情况下,该女子专门开小号曝光该男子并说他是“人渣”也不妥,该男子的个人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河北言复律师事务所孙冬华律师也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他人隐私部位进行偷拍的情况,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视频中的男子仅拍摄他人腿部,并不构成违法,但肯定是不道德行为。该女子的处置方式确实不当,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不是通过用视频曝光他人的方式进行维权,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影响恶劣的话,这也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