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如今大家一直在讨论娶妻难这个问题,但是下面这个事件中的男子居然也能娶到老婆就非常令人费解,为什么这样的人都有人能看上?
2020年3月,山东潍坊女子杨晓红遭丈夫和婆婆殴打致残后报警,警方立案却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杨晓红不服,在经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后,近日潍坊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撤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处理。
11月30日,据悉,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重新启动了调查程序,已经叫杨晓红做笔录和伤情鉴定。但杨晓红认为,该案在二审当中,奎文分局提起上诉,相当于奎文分局是原告、她是被告,现在让原告来调查处理被告的事情,存在利害关系,有失公平公正。
杨晓红称,事发当天邻居打了120后,其丈夫阻止120来,但记者致电其丈夫核实时未获回应。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终审判决撤销不予处罚决定
杨晓红不服,向潍坊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2020年9月18日,潍坊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认奎文分局作出的案涉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
但是,该行政复议决定并没有要求警方重新作出决定,于是杨晓红向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6月7日,潍坊高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奎文分局受理杨晓红报案后,经调查已查明:杨晓红与其丈夫赵某华、婆婆赵某云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在争吵过程中双方发生撕扯行为。调查笔录显示,2020年3月14日晚发生纠纷争吵时,杨晓红行走自如;而病历显示,事隔几天后,杨晓红多次到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中医院就诊治疗,杨晓红自称双腿无法站立。奎文分局广文派出所民警曾带领杨晓红进行法医鉴定,在法医鉴定部门没有作出伤情鉴定结论、杨晓红是否存在伤情不明确的情况下,奎文分局作出案涉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属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因此判决撤销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作出的上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重新作出处理。
杨晓红在潍坊市立医院的出院记录载明:双下肢瘫痪。
2020年3月20日120将杨晓红拉往潍坊市人民医院后的门诊病历记载有“患者外伤”字样,3月26日出院记录载明:双下肢肌无力,双下肢肌力1级,肠痉挛。
同年4月21日入住中医院,5月1日出院记录载明:尿潴留、膀胱挫伤、双下肢肌无力、双下肢瘫痪、双侧乳房挫伤、右侧大腿挫伤等。
2021年7月26日入住潍坊市立医院,8月4日出院记录载明:尿潴留、窦性心脉过缓,双下肢瘫痪、盆腔积液等。
2021年11月被鉴定为“一级残疾”。
最后不得不让人感概这位女子的悲惨命运,失去了双腿,她基本就等于失去了下半生的生活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