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福州市2022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意见近日发布。其中,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6%,企业工资指导方针的下限为3%,以上工资指导方针适用于企业内员工的工资分配。
根据有关意见,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企业,可以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可以将工资增长安排在底线和底线之间。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可以在工资指导标准以下确定工资水平(包括零增长或者负增长),但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工作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记者胡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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