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作出关于对市政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报告的审核意见。记者获悉,福州市将健全妇女权益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家暴预警、干预等机制。
审核意见指出,市政府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11项具体任务,取得较好成效。对照审议意见需进一步落实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审核意见中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对涉妇女诉求件、家暴警情的当事人,应当加强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推送力度,并主动推送线上、线下救助渠道,以便受害者第一时间得到救助。二是着力研究审议意见提出的“加大对村民决议合法性的监督力度”“简化家庭暴力告诫书出具程序”等交办事项,出台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三是健全妇女权益保障长效机制,一方面探索建立妇女代表联系制度,加强与妇女群众的密切联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维权协作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家暴预警、干预机制,将矛盾、隐患解决在前端,扎扎实实帮助妇女群众排忧解难。(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