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启动。福建不仅是全国36个提前实行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城市(地区)之一,也是首批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地区之一。
个人养老金免税,如何享受?让我们一探究竟!
问:什么是个人养老金?如何理解个人养老金税收递延优惠政策的实施?这张账单怎么样?
答: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运作、养老保险功能互补的制度。
个人养老金制度以个人账户形式实行,缴费由参保人全额承担。参保人可按照有关规定选择购买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理财产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延税是指,投保人在未来获得保险金时,先扣除保险费,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个人储蓄相比,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后,自202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首先,在支付过程中,不超过12000元/年上限的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从综合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扣除;也就是说,工人可以按月来标准的1000元将在税前扣除。
其次,在投资环节,投资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最后,在领取个人养老金环节,参保人不计入综合收入,按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的实际税负是这样的7.5%降到3%,折扣还是比较大的。
问:个人养老金递延税收优惠和其他税收优惠是什么关系?
A:首先,简要介绍一下个人所得税政策。2018年以来,国家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陆续出台,起征点由月计征改为月计征从5000元增加到3500元,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养老、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些政策使劳动者受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从2022年3月起,3岁以下儿童的护理费用将包括在扣除中,根据每个儿童的每月扣除标准固定扣减1000元。
此次,个人养老保险费用将纳入专项扣除范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叠加政策。
问:福建作为全国首个实施个人养老金税收递延优惠政策的省份,试点将在哪些方面进行尝试和突破?
答:个人养老金属于补充养老金制度。全国养老保险制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服务。在确保第一支柱基础不动摇、第二支柱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税收优惠等创新政策,加强第三支柱。
自2018年福建省实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以来,福建财政、税务、银保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引导保险企业建设个人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数据平台,推出满足投保人需求的相关产品。的福建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
问:优惠持续多长时间?未来你还会看到哪些发展或变化?
答:根据公告,个人养老金延税优惠政策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是一项长期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个人养老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家将推进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个人养老事业发展。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对接,实现养老保险的互补功能,协调发展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福建财政等有关部门将密切配合,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