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州基本生活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
闽侯县、连江县为850元/月;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为750元/月。(2)福州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福州市区、福清市、长乐市为10元/小时;闽侯县、连江县为9元/小时;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为9元/小时。
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五个档,分别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五个档:分别为18元、15元、10元、16元、16元。
其他地区农村分散救助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65元。(四)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市集中养育孤儿及分散养育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2160元和1440元。(五)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
福州的话一个月房租水电费加上伙食等基本的消费要1500元左右,其他的至于你要买衣服啊出去玩啊,那些开支没办法预算。其实现在每个城市的消费都差别不大。。4千的工资的话基本够用了。
连江县、闽侯县为850元/月,永泰县、闽清县、罗源县为7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福州市区、福清市、长乐市为10元/小时,连江县、闽侯县为9元/小时,永泰县、闽清县、罗源县为9元/小时。
那要看你在那个城市,厦门会高些,省点用基本生活费要1000-1500元左右,福州和泉州便宜些大概800-1000左右。
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
1、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五个档,分别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五个档,分别为:18元、17.5元、16.0元、14.6元、13.6元。
2、从2022年4月1日起,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6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5元/小时,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幅195%。
3、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6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5元1小时,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幅195%。
低保户三个档次标准
低保户三个档次标准分别是第一等级、第二等级和第三等级。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低保户三个档次如下:第一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低保金是按户为单位每月发放的。三等级是根据家庭人数、困难程度、地区差异来判定具体是属于哪一个等级。
低保户的三个档次标准一般是:A类: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并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家庭。B类:家庭成员中有老年人、未成年人、三级以下残疾人并且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
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参照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之间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百分之七十,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居民、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
全国城市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722元,同比增长5,乡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542元,同比6%。但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因此标准不一。
福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从2022年4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0元(年10560元),为最低工资标准的45%。本省户籍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低保。
2、鉴于集中供养半护理和全护理标准已达到规定标准,故此次不再调整,仍为每人每月3187元和3884元。
3、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6倍确定,提高到每人每月1520元。 福建福州 从2022年4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0元(年10560元),为最低工资标准的45%。
4、福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显示: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城市低保标准为:275元/人/月。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6、法律主观:低保申请的条件是申请人持有非农业户口,其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者当事人持有农业户口,其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