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看守所条件艰苦吗?
1、条件非常差。关押几个月要接受多次审讯,还要戴手铐脚镣拉倒外面指认犯罪现场,审讯的时候要抱头蹲在地上被戴着手铐去审讯室,还要把手脚牢牢铐在审讯椅上连续几个小时审讯。
2、福州第二看守所房间,长方形,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一张大通铺,然后就是便坑。福州第二看守所吃的很差,很少有荤菜,可以吃饱,当然看守所允许犯人自己花钱买副食,价格略高于外面。
3、好的很,该走的走,该留的留,有吃有喝还有劳动。
4、完不成劳动量就受惩罚,拼命也要干完,都怕挨打,吃不饱,每天是发黄的陈化粮,煮白菜,条件非常差。
5、完不成劳动任务也要挨打受罚,反正在看守所就是非常难受,犯错会挨打屁股吃胶皮棍子狠揍,有的犯人被打得鬼哭狼嚎屁股开花,犯人每天上厕所都要喊报告,批准了才能去。天天吃不饱,还要被戴上手铐去审讯室提审。
6、每天是发黄的陈化粮,煮白菜,吃不饱。条件非常差。
福州第一看守所里未判刑的待遇
在37天之内被检察院批捕了就要关押几个月等法院判刑,判刑以后送到监狱服刑。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待遇: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五章 生活、卫生 第二十二条 监室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潮、防暑、防寒。看守所对监房应当经常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
除人犯伙食费以外,一次使用经费二百元以内的,由看守所所长批准;超过二百元的,由主管局、处长批准。看守所的行政和业务经费,按正常渠道列支。
使用经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开支,严格审批手续。除人犯伙食费以外,一次使用经费二百元以内的,由看守所所长批准;超过二百元的,由主管局、处长批准。
据网友描述:一般看守所早上6:30左右(大体是这时间,各地有可能不同。)起床,都得起来,睡懒觉基本别想,因为睡得是通铺,要把所有的被子打包叠好,堆放整齐。
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福州拘留所的生活
福州第二看守所房间,长方形,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一张大通铺,然后就是便坑。福州第二看守所吃的很差,很少有荤菜,可以吃饱,当然看守所允许犯人自己花钱买副食,价格略高于外面。
被刑拘或者批准逮捕的犯人,一般每天六点左右起床,整理内务,洗漱完毕,等待早餐。八点至十一点半之间,静候佳音。等待被提审。刑事诉讼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十二点左右午餐。此后即午休,不得喧哗。十四点起床,整理内务。
好在拘留所它不用工作的,每天六点起床,七点吃早餐,然后就个自休息了,到六点吃晚饭,稍晚一点还会有人推着车子来叫卖(会卖些日常生活用品,零食,香烟等)。晚上所里会播放电视看直到十点半。
拘留所应当在被拘留人入所24小时以内进行第一次谈话教育,在解除拘留前进行一次谈话教育。 对被拘留人的集体教育每周不少于10个课时。 第六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每日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化、体育活动。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工作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对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