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遭性侵案”依然没有平息。据媒体报道,当事人周女士声称,她在11月底收到了公司寄来的纸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公司认为周某散播“遭到高管强奸、公司知情不处理”等虚假信息,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故做辞退处理。
据悉,周某的薪资发放至11月25日,没有任何补偿或赔偿。
周某表示,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自己却等来了公司的一纸辞退书,“我没有犯任何错,肯定是不接受这个结果的,后续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周某认为,无论是私下找领导处理,还是投诉无果在饭堂维权,或是在阿里内网发文章,均是在阿里内部反馈问题,从未对外传播,事情发酵她也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采访。
在她看来,问题之所以发酵,是犯罪者的恶劣行径,是公司相关人员的不作为,并不是受害者的过错。
此外,周某还透露,除了王某文被处以最高行政处罚外,张某的案子也已经被检察院移交法院了,而且除了强制猥亵罪,还增加了侮辱罪,“这也算取得一些阶段性的进展吧”。
有律师认为,本案中,公司提出和周女士解除劳动合同,于情于理于法均不符。公司所称员工违反第1.5.3条“对外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或故意捏造、散布虚构的事实,或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造成恶劣影响”规定的证据不够充分,因为现在还不能说明当事人捏造、虚构或未经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