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现在的水费是多少?
福州市目前只有部分居民实行一户一表(终端用户)改造。
改造后的水费(居民)也实行分档计价。
具体标准如下(该标准已经物价局审核):
第一阶梯:0至18吨,水价1.200元 污水价:0.850元(合计:2.050元)
第二阶梯:18至25吨,水价1.800元 污水价:0.850元(合计:2.650元)
第三阶梯:26吨以上,水价2.400元 污水价:0.850元(合计:3.250元)
垃圾费每户:0.000元。
未实行一户一表(终端用户)改造的,由于总表和分表中的差价可能由用户共同分摊,因此可能造成费用增加。
已实行终端收费的用户,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自来水方面的咨询及投诉:
1、水表、表外管损坏请挂报修电话:87548855
2、抄表咨询:83798345
3、收费咨询:87643303
4、业务受理:87505482
未实行终端收费的用户,除拨打以上电话进行咨询外,还可致电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咨询、投诉。
对于物业服务中心不按标准进行收费的,可拨打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投诉。
当消费者权益被侵害时,可拨打12315维权。
对于各单位不作为的,可拨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
以上信息仍有不明之处,我也不知道可以再咨询什么单位了。
福州水费标准怎样的?
福 州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榕价商[2007]33号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住宅小区供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核定小区供水服务价格的报告》悉,为贯彻《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促进我市住宅小区(含新村楼院,下同)水表抄表到户工作顺利实施,实现供水企业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经报市政府同意,核定我市住宅小区供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1、抄表人工费:户内水表0.06元/吨;户外水表0.03元/吨。
2、水表轮换费:0.05元/吨。
3、小区供水损耗费:户内水表0.19元/吨;户外水表0.13元/吨
4、小区供水管网及设备(含水泵及控制设备)维修养护费:0.06元/吨。
以上收费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具体执收时间由供水双方以供水合同形式约定。
二、征收住宅小区供水服务费后,水表安装在户外的二次转供水用户不再实行季节性加价,根据用户用水量实行阶梯式水价;水表安装在户内的二次转供水用户用水仍按照原规定实行季节性加价。
三.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区域,原由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中包含有供水服务相关费用的必须相应剥离。经研究,剥离标准不分收费等级统一为每平方米0.03元。由业主或业委会与物业企业协商议定收费标准的住宅小区其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若包含供水服务收费相关费用可参照上述规定,自行商定剥离标准。剥离费用工作与征收供水服务费同步实施。
(福州市物价局公章)
二00七年五月十三日
福州水电费
水费(与用水性质有关):
生活、事业单位用水2.05元/吨
商业用水2.5元/吨
特种行业用水3.5元/吨
福州市区的电费怎么算?一度多少钱?上了多少度有加钱吗?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6-11-15 10:44
提问者: 十月77 - 初入江湖 二级 最佳答案
月用电量在150千瓦以下部分按每度0.4463元,月用电量在151-400千瓦时按每度0.4663元,月用电量在401千瓦以上按每度0.5663.^-^
福州市的水电费多少钱啊?
水费(与用水性质有关):
生活、事业单位用水2.05元/吨
商业用水2.5元/吨
特种行业用水3.5元/吨
福州水电价标准价是多少
水和电都是阶梯式收费的
水费标准如下
第一阶梯:0-18T,水价1.7元/T ,污水价0.85元/T
第二阶梯:19-25T,水价2.55元/T,污水价0.85元/T
第三阶梯:大于等于25T,水价3.4元/T,污水价0.85元/T
居民生活用电标准如下(2006年6月30日起):
第一阶梯:0-150千瓦时(度),电价0.4463元/千瓦时(度)
第二阶梯:151-400千瓦时(度),电价0.4663元/千瓦时(度)
第三阶梯:401千瓦时(度)及以上,电价0.5663元/千瓦时(度)
福州水费价格是多少?
一、对城区自来水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调整后各类用水价格如下:
民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1.7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3.00元/吨;其他行业用水(除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外的所有用水)1.90元/吨。以上价格均指终端基础水价,包含水损耗、管网增压改造(含增压电费)、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等费用。
二、城区来水价格结构性调整实施办法。
根据我市城区自来自水价格实施终端水价制度工作安排以及各类用户实际情况,对各类用户价格调整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分步和一步调整到位办法,即:对居民生活用水和其他行业用水价格分二步调整到位;对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价格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一步调整到位。具体办法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1.20元/吨调整为1.40元/吨;自2011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在全市抄表收费到户工作基本完成前提下,由1.4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
2、其他行业用水价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1.4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自2011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1.70元/吨调整为1.90元/吨。
3、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价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1.2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
4、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见水量起由2.00元/吨调整为3.00元/吨。
供水企业抄表服务到终端用户后,应承担供水到楼高九层(含九层)以下建筑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用户不再分摊与供水服务相关的费用。对高层(九层以上)建筑用户,供水企业按政府制定的终端价格抄表收费到户(不再分摊水损),其二次增压供水发生的设施维修养护及增压电费仍按现有管理模式另行分摊。
这个是最新的了。不过现在要交的钱中还包括污水费、垃圾费等代收费用。亲 望采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