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深圳队球员沈梓捷因故意损坏官方物品,在CBA官方一致决定下对球员沈梓捷通报批评并罚款1万元人民币。
关于CBA官方具体发布的公告内容如下:
中篮联〔2021〕18号
各俱乐部,各赛区:
2021年1月19日,2020-2021赛季CBA联赛常规赛第三十二轮,在青岛国信海天雄鹰俱乐部青岛每日优鲜篮球队与深圳新世纪领航者俱乐部马可波罗篮球队比赛第二节比赛结束时,深圳队11号球员沈梓捷在离开场地的过程中,用手故意拍打摆放在场地边的官方制作物,造成制作物损坏。经认定,沈梓捷的行为属于不文明行为。
为严肃CBA联赛纪律,根据2020-2021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第二章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深圳队11号球员沈梓捷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罚款的缴纳按照《纪律准则》第一章第十四条之规定办理。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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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球员沈梓捷恶意损伤官方物品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