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紧急控制总部的通知
(2022年第54号)
根据台江区当前疫情防控情况,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优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措施和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总结[2022] 101),经专家组综合研究和判断,决定由从2022年12月7日1时起,划定以下疫情防控高危区:
上海街(1)
3楼,F住宅楼
上述区域实行“封闭区域、居家、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台江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余区域均为低风险区,应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当前,国内形势严峻复杂,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从外地进入台江或返回台江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我们敦促广大民众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不要恐慌、不要信谣、不要造谣。如近期去过疫情高危地区,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卫生管理工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台江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