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对消费市场的影响,省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政策和资金等方式,助推福建省消费市场持续增长。
推行“全敏乐购”·福见商务旅行“促进消费活动”。安排2亿元支持地方政府发放消费券,并根据当前消费市场需求,将促进消费活动扩大到12月底,各地鼓励开展促进新年消费的活动。
扩大汽车消费。共安排2000万元,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发放补贴、消费券和发票抽奖等方式促进汽车消费,对省内购买的每辆新车至少给予较低的补贴补贴3000元。
促进食品和饮料消费。安排960万元引导地方建设“福建酒家”,鼓励地方举办美食嘉年华等餐饮活动,促进消费,增加餐饮住宿专用券发放。
促进网络消费。出台《促进福建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七项措施》,安排1500万元奖励总部设在福建的电子商务平台和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在福建实现线上销售的企业。
改善消费环境。支持地方建设商圈特色、步行街改造、消费中心培育、消费网络建设,推进重点商圈大数据平台建设。
促进县级消费。安排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1.2亿元,实施县级商务体系建设行动,建设提升乡镇商务中心,完善优化农村消费渠道,促进农村商品和服务网上销售。(记者) 欧阳金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