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了促进闽江航运经济带发展的管理办法
200多公里的岷江航道即将通航
省交通运输厅8月8日发布《闽江干流通航管理办法(试行)》,保护整个闽江干流通航,促进闽江航运经济带发展。
据了解,闽江干流恢复第一阶段为南坪富门至闽江口,全长200多公里。预计在不久的将来,整条线路将恢复正常。11日,南坪港延坪新城港洋坑工区11号泊位获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主要经营集装箱、钢材、废钢、水泥、非金属矿石等。岷江主流恢复后,500吨的货船可以直接从南坪运往闽江口,并通过闽江口的外贸码头,将货物销往世界各地。
《办法》规定,闽江干流沿线福州、宁德、南平、三明交通部门要制定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航道进行例行养护检查和调查,及时发布航道通告和航行信息(警),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执法,依法惩处违法行为。维护航行秩序,保障航行安全。(记者朱荣通讯员李媛郑一鹏)